加入日期: | 2020.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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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福邦特**化工有限公司废液废气焚烧炉项目 建筑工程一切险、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公开询价函 : 我公司作为**福邦特**化工有限公司废液废气焚烧炉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报价。询价编号:**-A-*-* |
关键词: | 焚烧炉 设计 |
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废液废气焚烧炉项目
建筑工程一切险、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公开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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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作为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废液废气焚烧炉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报价。询价编号:19-A-4-0024/HW011。
1、项目概况:南京新增废液废气焚烧装置项目规模确定为:处理废液废气合计3480.4 kg/h,其中废液1605.8kg/h(APU残夜1500 kg/h、含苯残夜16.9 kg/h、其它残液8.4 kg/h、X油80.5 kg/h),废气1874.6 kg/h (来自X5201尾气75.7 kg/h、来自羟胺反应器尾气1123 kg/h、甲苯尾气300.1 kg/h、苯尾气326 kg/h、环己酮尾气50 kg/h)。运行时间:按日运行24h,年运行8000h设计。
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西厂门街1号。
3、建安工程总投资:6420万元。
4、工期:2020年7月30日前交付业主单位使用。
5、质量保证期:本工程化工投料试车完成之日起12个月;预计2021年7月30日;
6、目前项目进度:桩基施工阶段,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勘查现场。
7、保费支付:保险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保单后,被保险人一次性支付总保险费的100%。
8、报价须知
8.1.报价文件组成:
(1)价格部分:请按照以下报价表格式要求进行报价;
(2)保险条款:请于报价表后附上详细保险条款;
8.2.报价文件份数:1份(须签字盖章);
8.3.请将报价文件原件于2020年2月28日下午16:00前(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060号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B座12楼,张海阳处,同时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发至张海阳邮箱。联系方式***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南京福邦特废液废气焚烧炉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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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内容 |
物质损失保险部分 |
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 |
保险费取费基数 |
保险金额:6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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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限额 |
累积赔偿限额:不超过建安工程总投资;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根据工程造价计算; |
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其中: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损失赔偿限额:100万元 |
免赔金额 |
自然灾害导致的物质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风险导致的物质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第三者人身伤亡无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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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
施工期:出保单日至2020年7月30日; 质保期:本工程化工投料试车完成之日起12个月;预计2021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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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延长 |
若工期延误,则免费延长保险期限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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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费率 |
% |
% |
保险费 |
万元(A) |
万元(B) |
保险费合计 |
A+B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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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栏主要内容为保险公司其他可视为扩大保险责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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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
保险公司全称: (盖章)
日期:
南京福邦特废液废气焚烧炉项目-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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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内容 |
(一)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 (二)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相关诉讼费用; |
保险费取费基数 |
保险金额:6420万元 |
赔偿限额 |
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包括上述(一)(二)(三)):5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元; |
免赔金额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第三者人身伤亡无免赔; |
保险期限 |
施工期:出保单日至2020年7月30日; 质保期:本工程化工投料试车完成之日起12个月;预计2021年7月30日; |
保险期延长 |
若工期延误,则免费延长保险期限 个月。 |
保险费费率 |
% |
保险费 |
万元 |
其他
(本栏主要内容为保险公司其他可视为扩大保险责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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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
保险公司全称: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