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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工程—聚银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污泥废液综合处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2.27 标签: 河北省招标 邯郸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2.27
截止日期:2020.03.20
招标业主:国家信息中心
地 区:邯郸市
内 容:--> 循环经济工程—聚银**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一标段:污泥废液综合处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循环经济工程—聚银**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一标段:污泥废液综合处理)EPC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
 
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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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工程—聚银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一标段:污泥废液综合处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循环经济工程—聚银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 (一标段:污泥废液综合处理)EPC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污泥废液综合处理。
??2.2招标范围:2.2.1建设地点:魏县经济开发区。 2.2.2建设规模:一标段:污泥废液综合处理。 2.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4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配合招标人进行工艺调试、环境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污染治理设计能力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环境工程或化学工程相关专业)、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保险证明)或拟派设计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2月-2019年12月)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设备验收证明或设备正常运行证明或业主表扬信等书面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备注:同类业绩指:a. 同类行业是PCB制造业、液晶显示器制造液或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行业;b.有五种一类重点防控重金属(汞、铬、镉、铅、镍、银和类金属砷)至少有一种危险废液、污泥处理或资源化系统的业绩;c.五种重点防控重金属中单种重金属系统处理量不低于3吨/小时以上;d.单一处理环节视为无效业绩(必须有2个以上处理环节)。 
??3.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最近三年的每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2倍。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下载报告。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2-27至2020-03-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处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3-20 09:30,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邮编:

056800

邮编: 056001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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