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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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金禾粮油有限公司加工仓储项目(石盘工业园区)配电工程 一、本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第***期专题研究***金禾公司加工仓储项目会议纪要批准建设,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二、项目概况(表一) |
项目代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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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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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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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金禾粮油有限公司加工仓储项目(石盘工业园区)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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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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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石盘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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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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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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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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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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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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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补偿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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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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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0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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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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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间,因中标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现有装饰装修和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中标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竞标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竞标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项目业主对竞标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竞标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施工红线范围外三通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自行实施,施工动力电源自备发电机,其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各竞标申请人请自行复核工程量,按图施工,施工结算时,工程量增加,工程量、综合单价均不调整;工程量减少时,按实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不调整。
5、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调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6、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7、施工位置调整产生的变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支付变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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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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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金禾粮油有限公司加工仓储项目(石盘工业园区)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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