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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2.2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莆田市招标 敬老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0.02.27
地 区:莆田市
内 容: [**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政局]委托对下述货物***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闽一十[****]采购****-* 二、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服务)名称技术
关键词: 敬老院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民政局]委托对下述货物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闽一十[2019]采购1207-1
二、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技术规格
租赁期限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1
莆田市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租期20年,合同期内免租金(含建设期)
5万元
30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天内
工期
一年

三、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养老服务行业资质、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四、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18日。
2、招标报名时间: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18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3、招标答疑时间:2020年3月9日上午10:00时。
4、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19日 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五、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三迪国际公馆1104,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购买方式: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福建招标网等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莆田市民政局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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