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Y20-SY33-FW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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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2.26 |
截止日期: | 2020.03.18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锦西石化厂东瓦斯系统轻烃回收改造基础设计(代可研)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厂东瓦斯系统轻烃回收改造基础设计(代可研)已由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贷款,出 |
关键词: | 设计 |
项目名称:锦西石化厂东瓦斯系统轻烃回收改造基础设计(代可研)
招标编号:ZY20-SY33-FW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厂东瓦斯系统轻烃回收改造基础设计(代可研)已由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锦西石化分公司厂东瓦斯集中脱硫后干气中轻烃含量34.3%,大量轻烃没有得到有效回收而作为燃料气直接烧掉,影响经济效益。因此有必要进行轻烃回收改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锦西石化厂东瓦斯系统轻烃回收改造基础设计(代可研),以及为完成基础设计作所要进行的协调等相关工作。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基础设计技术文件,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等设计成果文件,基础设计内容深度执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共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项目工期预计1个月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3.2.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书、石化、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3.2.2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和 GD1,压力容器A1、A2和A3);
3.2.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具有常减压装置设计业绩,装置已经成功开车正常运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签字页、体现工程规模、工艺技术和委托范围等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
3.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良好,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工程质量投诉事故,、无设计缺陷事故、无知识产权纠纷投诉或其他不良记录,并具有独立订立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6.项目经理持有PMP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主要炼化装置及系统设计经理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2月26日9时至2020年3月3日16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将招标公告附件中《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syzb01@cnpc.com.cn邮箱(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简称。);
③.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33-FW003标书费 ”;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帐号:3301009129249066504
汇款附言:ZY20-SY33-FW003投保金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3项工作(在线报名、发送登记表和汇款)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递交投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3月18日9:00前(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因疫情原因,投标人可不到现场递交U盘文件)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20年3月18日上午8:30至9: 00(北京时间);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中国石油1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③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并单独提交《退还保证金信息表》,以此换取标书费发票,此表还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投标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33-FW00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3月18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1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标书费用)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账号:3301009129249066504
汇款附言:ZY20-SY33-FW003(标书费)
8.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邮 编:111003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