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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消毒设备采购邀请函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2.26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2.26
招标业主: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 ********* 应急消毒设备采购邀请函 采购项目编号:CQ*Y******* 各报名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院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筛查单位,发热门诊急需消毒设备完成筛查任务。按照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号”文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应急消毒设备采购邀请函

采购项目编号:CQ7Y2020006



各报名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院作为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筛查单位,发热门诊急需消毒设备完成筛查任务。按照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3号”文件《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应急采购2台消毒设备,本采购项目执行应急采购程序,敬请各供应商理解和支持。

本项目采购消毒设备清单、最高限价及设备品牌型号要求见附件一。因时间紧迫,本项目采购结果当场宣布,不再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有异议或质疑的,需当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特别说明

(一)本次应急采购的所有设备必须在2020年3月5日15点前送货到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指定地点,并于3月6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接受采购人验收完毕。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二)本次应急采购内容仅为附件一列明的消毒设备,与设备使用的试剂无关,相关消毒试剂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

(三)附件一中同一设备指定多个品牌及型号的,供应商选择其一即可。供应商报价时应列明所提供的产品品牌及型号,提供附件一指定品牌以外的产品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结果宣布之日起3日之内,(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全部产品品牌代理资质,如成交供应商部分设备未取得指定品牌代理资质,允许其授权给具有相应品牌代理资质且符合本邀请函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供货,价格仍按成交价格执行。若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所投产品品牌代理资质,也无授权的其他供应商提供,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采购会

采购会时间:2020年2月27日15:00;

采购会地点: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一会议室;

四、商务条款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实施时间

2020年3月5日前送货到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2020年3月6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2.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3.验收方式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合格以上。

(二)付款方式

因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该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90%货款,验收合格后满1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7%货款,质保期满(三年后)支付3%款项。

(三)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成交办法

供应商只能按报名表填写的分包进行报价,并按附件一要求的消毒设备品牌、型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满足采购人应急使用时限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医院评审小组根据报价、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进行现场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不被接受。

六、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一)资质文件内容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检查内容: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本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上述(2)-(5)项检查内容: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格式附后)。

2、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2)国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函件必须为加盖鲜章的原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本项目不接受服务提供商联合体和任何方式的转包。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明细报价表

供应商在不超出经营范围且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对采购货物进行报价。报价要求为:

(1)对项目的报价应填报《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按照附件格式填写)。

(2)本次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产品基价、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含关税)、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报价表应由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表按“附件四”格式填写密封后递交,若大写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报价不被接受。

七、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逾期或拒绝或不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的,纳入本院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市七院任何采购项目。

八、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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