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嵊州市下王镇溪后村优优坪建筑用石料(玄武岩)矿10KV电力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10KV电力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将被用于招标人的嵊州市下王镇溪后村优优坪建筑用石料(玄武岩)矿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建设,基本条件简述如下:
1.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嵊州市城区中心30°方位,直距约15km,溪后村西侧外直距约0.6km原闭坑矿山处。行政隶属下王镇溪后村管辖,矿区地址是浙江省嵊州市下王镇溪后村优优坪矿区。矿区面积约为0.186平方公里,储量约为1360万吨,材料为建筑用石料(玄武岩),设计开采规模为90万吨/年,开采年限为15年。
1.2、交通条件
交通县道801(清白线)从矿区南侧经过,清白线经约15公里与G104国道连通,其中途径水运码头,交通较便利。
1.3、环境条件
矿区属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4℃,雨季多出现在5~8月份,年平均降水量1447mm,最大月降水量508.7mm,最小月降水量0.3mm,年平均蒸发量1303.8mm。台风与暴雨是嵊州市的主要自然灾害。矿区内无河流和积水体,雨水沿山坡面往南流出矿区,沿公路排水沟往南排泄至矿区南侧外近东西向的十八都江。
1.4、岩石性质
矿石类型:玄武岩。
矿石密度:2.81-2.87t/m³。
平均抗压强度:155-181MPa。
1.5、电力供应
动力电源:10KV/三相/50Hz。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是嵊州市下王镇溪后村优优坪建筑用石料(玄武岩)矿砂石骨料加工所需的10KV电力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其安装项目。
3、采购数量如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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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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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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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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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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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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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变配电设备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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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出线电缆采购、敷设、安装;桥架采购、桥架或电缆沟施工;所有电气盘柜的安装;380V出线端到电机之间的电缆采购、敷设、安装,电缆沟或桥架施工及整体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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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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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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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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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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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范围:配电室10KV及380V出线端至设备端之间的所有施工建设所需的电气材料、设备、辅助材料等的采购、安装、架设(敷设),及因安装或架设(敷设)所需要的电缆沟等施工(但不含配电室的建造及配电室电缆沟,高压电机启动柜采购,颚破启动柜、立轴式冲击破启动柜的采购)及调试工作。包括上述作业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桥架、元器件采购、安装及调试等技术和售后服务,直至生产线能稳定运行。
5、完工日期:2020年5月30日前。
6、实施地点:浙江省嵊州市下王镇溪后村优优坪建筑用石料(玄武岩)矿工地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投标人保证项目所采用的的设备及元器件通过3C认证,且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生产企业标准,安装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确保该变配电设施在安装调试完成后符合各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能正常送电并可靠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1.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本次招标文件内相关设备、元器件的,需具有生产、制造和本次招标标的物相同及以上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拥有所投标的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必须有常驻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1.3、在三年(2016年12月1日起)内,具有5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变配电项目实施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开票资料(word版)、汇款凭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71912635@qq.com。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工本费递交形式:电汇。
4、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
银行户名: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106611001817027294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开标室(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
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渠道。浙交投招采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对标书递交方式和开标方式作出调整,疫情结束后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为减少人员聚集,支持投标人邮递方式递交标书至招采中心,并在外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及包件名称;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开标截止时间前标书送达招采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废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为减少人员聚集,所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禹溪游客中心
联 系 人:耿爱平
电 话:0575-81392033
电子邮件***
2、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
联 系 人:黄海荣
联系电话***
备注:标书售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方式为招采中心,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方式***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全称):浙江交投嵊兴矿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