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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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28 |
招标代理: |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重安镇****年贫困劳**产业培训项目 *、项目编号:SCHT ****-CGZB*** *、项目序列号:/ *、项目联系人:张苏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采购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1、项目名称:重安镇2020年贫困劳动力产业培训项目
2、项目编号:SCHT 2020-CGZB002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30万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10日历天。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供应商自行选择。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专业培训办学许可证或职业培训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
(4)、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段。
(5)、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者身份证原件。
(6)、谈判保证金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时另请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备案。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到现场验证,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所有资料复印件,通过验证后才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9、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02月25日至2020年02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凯里市金山大道金泉国际新城14栋1003室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10、谈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2月28日11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2月28日11 时00分
12、谈判地点:凯里市金山大道金泉国际新城14栋1003室
13、谈判保证金情况
(1)谈判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元。
(2)谈判保证金交纳并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27日17时00分前(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
(3)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方式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西路分理处
帐 号:2313 3001 0400 03194
保证金到账后在2020年02月27日17时00分前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收据。
14、PPP项目:否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文件执行,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依据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按照财库〔2019〕9号文件执行;
(3)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4)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5)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6、采购人名称:黄平县重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