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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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GC*********** 发布时间:****年**月**日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项目代码:****-******-**-**-****** 项目地区:**-*** 一、本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 |
一、本项目经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2019】30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发改比备【2020】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定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泸定县兴隆镇下马厂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 |
建设地点 | 兴隆镇下马厂村 |
实施时间 | 12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观景平台283平方米,大门28.8平方米,栈道300平方米,连户路2550平方米,环村步游道2700平方米,桥梁美化100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项目估算总投资392万元 |
其他 |
施工1 | 泸定县兴隆镇下马厂村民族团结进步新村示范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 肺炎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比选截止随机抽取前比选申请人不再到现场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比选人直接在通过比选网申请参与项目竞争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选人,抽取完成后比选人再要求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公告中要求的相关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比选人和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签订合同。如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书面审查不合格,比选人可在剩余参与竞争的的申请人中重新进行抽取。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并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时没有在其他未完成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20年02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20年02月27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定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冷碛分社 账 号:8833011001289715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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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1 | E.固定价 | / | 333.89 | 16.69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20年02月2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定县行政审批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泸定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泸定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邮 编:626101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836-3255296 传 真:0836-3255296 电子邮件***
2020年02月24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