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不满足不能参加投标: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实施所需的设计、生产制造或销售供货等相关能力。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设计制造或供货销售资质证明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 3. 同类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在国内至少有3个相当规模已投入使用的相关方面业绩;在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实施有效的改进措施。 4.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2月1日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产品,这些产品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8. 中标后不准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