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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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26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年液氯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投标邀请书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年液氯采购及服务(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 |
关键词: | 自来水 |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液氯采购及服务(第二次)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液氯采购及服务(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你司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0年液氯采购及服务(第二次)。
招标货物清单: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液氯2020年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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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水厂名称 |
年用量(吨) |
1 |
玄坛庙水厂 |
暂定200吨 |
2 |
白洋滩水厂 |
|
3 |
黄葛渡水厂 |
2.2年用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货物名称 |
投标人注册资金 |
业绩 |
液氯 |
≥5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投标产品)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销售量达到100吨(提供销售合同和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 |
4.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自身以及代理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3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原件)。
4.4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4.5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6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复印件)。
4.7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以及承诺书原件)
4.8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封面加盖鲜章)。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 2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二楼招采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件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将介绍信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用于支付专家费,仅能开具收据,不能开具发票,请各投标人理解并自行处理报销问题)。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 2 月 2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旁招标采购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招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新街36号
联系人***
电 话:023-6623562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