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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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0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广告印刷类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广告印刷类设备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采购 |
关键词: | 广告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门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广告印刷类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广告印刷类设备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采购项目编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50 万元,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本项目产品设备生产或销售资格,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本次招标无报名环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邮箱(hmdz188@126.com,密码:8211906)自行下载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实名的方式向代理公司以书面或在电子邮箱***
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 万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3 月 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海门市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六楼 )。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门恒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陆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淋晖 联系电话***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九、进入交易活动现场前投标单位人员需无条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如发现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或与确诊新型冠状肺炎患者接触过的相关人员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体温检测超过37.4℃人员等不得进入交易现场,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所有进入交易现场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好口罩、搞好手部卫生消毒,保障个人及他人生命安全。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及邮箱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