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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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13 |
招标业主: |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采购计划编号:**政采【****】*****号;现就****年专用实验设备采购(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 |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19】14365号;现就2019年专用实验设备采购(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专用实验设备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GXZC2019-G1-001014-GXH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分标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单项预算金额 (万元) |
各分标最高限价(万元) |
1 |
测氡仪 |
1 |
14.00 |
14.00 |
2 |
全自动荧光定量PCR仪 |
1 |
80.00 |
80.00 |
3 |
离心机 |
1 |
15.00 |
15.00 |
5 |
全自动药敏分析系统 |
1 |
60.00 |
60.00 |
合计: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元整(¥1690000.00元) |
允许同一供应商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及中标;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如投标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同时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否则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单位负责人***
4.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六、本次采购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转账邮寄:
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登录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广西宏冠招标”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报名完成后需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联系电话***
户 名: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滨湖中支行
帐 号:2102 1746 1930 0005 231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2019专用实验设备(重)”,并在汇款成功后及时将转账底单扫描件及潜在投标人公司开票信息发送至56963653@qq.com,我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并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电子发票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标:人民币(大写)壹仟肆元整(¥1400.00元)
2标: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00元)
3标: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5标: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钞形式交到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分标号,否则,因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或款项用途不明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户 名: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宁滨湖中支行
帐 号:2102 1746 1930 0005 231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供应商应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层M202会议室,请各投标人在2020年3月13日北京时间 8:30时至9:30时内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与投标截止地点相同。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陈金梅 电话:0771-2115807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地址:***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