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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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郫都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案件一:潘先勇拖欠劳动报酬案 潘先勇,身份证号:*****************X |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郫都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案件一:潘先勇拖欠劳动报酬案
潘先勇,身份证号:51111119870312191X,住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杨岗村1组4号。2019年12月25日,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黄志群等17名劳动者投诉,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喜安村6组2栋111号附13号喜安小区“超越制衣厂”经营人潘先勇拖欠工人工资、并失踪失去联系。经查, 2019年8月至12月,潘先勇在上述地址经营期间,涉嫌累计拖欠黄志群等17名工人工资合计74293元,案件调查期间,潘先勇本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出面调查处理工人工资问题。2020年1月4日,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潘先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潘先勇逾期仍未出面履行支付义务。2020年1月6日,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以潘先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郫都区公安机关查处。
案件二:四川自强厚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案
四川自强厚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犀池东四巷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ENP08Y,法定代表人:李袁。2018年9月13日,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举报,称四川自强厚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使用童工。经查,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4日,四川自强厚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犀池东四巷81号经营期间,于2018年8月20日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杨某从事网络直播工作,于2018年9月4日解除杨某。2018年10月29日,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四川自强厚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9年8月14日提请郫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郫都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8日作出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