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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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济南公司 |
地 区: | 济南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人:华润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新项目-*期-公元**F-*AF-*地块建设项目小*政工程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二环南路以南,**片区F-*A、F-*地块。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 *.*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 |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华润置地(山东)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济南市市中区兴隆新项目-1期-公元九里F-6AF-7地块建设项目小市政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
3.2项目概况:
3.3招标范围: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2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小市政雨污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中水) | 济南市市中区兴隆新项目-1期 | F6A地块建设项目小市政工程 | 100000.00 |
标段2 | 小市政雨污排水工程(含雨水、污水、中水) | 济南市市中区兴隆新项目-1期 | F-7地块建设项目小市政工程 | 10000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采用各种商务报价组合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多标段中标类型:不允许1个投标人中2个标段及以上
价差控制比例: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15.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企业性质 | □国企 □民企 □上市公司 □国有控股 |
公司发展情况 | 必须提供公司详细介绍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
资质等级 | 资质文件 |
近3年合同额 | 财务报表 |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规模 | 公司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6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一般专业分类 | A | 当A级承包商投标报价为最低价时,可享受5%的履约奖励金若中标,进度款付款比例可提升至85%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5% |
一般专业分类 | B | 参与投标时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签约时,履约保函比例可降至合同金额的5%参与项目投标时,具有优先入围权在承接项目时,无数量限制 |
一般专业分类 | C | 本专业分类下,同一季度内入围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本专业分类下,一年内最多承接6个项目 |
一般专业分类 | D | 本专业分类下,禁止参与投标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银行转账 | 9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纸质版资料在报名截止前送至单位。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