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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办事处土地监察管理查违保安服务项目(预选)竞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2.1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保安服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2.18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葵涌办事处土地监察管理查违保安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根据《**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就葵涌办事处土地监察管理查违保安服务项目(预选),采用保安服务类预选供应商范围内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预选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葵涌办事
关键词: 保安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葵涌办事处土地监察管理查违保安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就葵涌办事处土地监察管理查违保安服务项目(预选),采用保安服务类预选供应商范围内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预选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葵涌办事处土地监察管理查违保安服务项目(预选)
2.项目编号:DPCG2020163499
3.竞价标的: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1
保安服务
1.0
249.6
详见附件
4.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竞价采购需求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须为本轮大鹏新区保安服务类项目预选库内供应商(即为“大鹏新区2019-2021年度保安服务预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PCG2019158424)”的中标人)。
2.本项目由采购人推荐不多于2家供应商。
三、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价程序:
(1)投标响应。在竞价开始时间前,投标供应商登陆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网上进行“投标响应”,下载查看竞价文件。系统在投标响应截止后,自动抽取供应商参与竞价。
(2)报价及上传竞价应答文件。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并上传竞价应答文件,供应商可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消。
(3)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中标人。
(4)发布成交公告。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三天内发布成交公告。
(5)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自行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中标(成交)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投标响应开始时间:2020年2月18日(投标响应开始时间即为竞价公告发布时间,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不用投标响应,直接参与报价)。
(2)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报价开始时间:2020年2月21日16:00时(请在该时间前进行投标响应,响应截止后系统自动抽取供应商,开始报价)。
(3)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11:00时。
四、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答疑内容及竞价应答文件格式文件四部分组成。
2.竞价采购需求文件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内容等,竞价应答文件主要内容包含报价和服务方案,详见附件竞价应答文件格式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竞价文件的要求及内容进行投标响应和竞价,并上传本项目的竞价应答文件。
3.本项目竞价文件格式适用于保安服务类预选采购的竞价。年度预算金额在新区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保安服务项目,需编列政府采购计划,由采购单位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实施竞价采购。对于符合国家保密政策要求等特殊情况的项目,暂不纳入预选采购范围。
4.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文件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定标方式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文件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文件。
5.供应商须按照竞价采购需求文件要求和格式编制竞价应答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
五、竞价实施规则
1.采购公示。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竞价公告,公布财政预算及采购需求。竞价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供应商竞价流程。
(1)推荐供应商。采购人从预选供应商库中推荐不多于2家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
(2)预选供应商投标响应。在采购项目公示期内,保安服务类预选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均可进行投标响应参与网上竞价(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不用投标响应,直接参加报价)。
(3)抽取供应商竞价。系统在投标响应截止后,自动从采购项目公示期内投标响应的预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响应不足3家的则全部抽取,不再补抽)参与竞价。
3.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N+2家(N为成交供应商的数量),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4.成交规则。采用“N+2”定标法,采购人对各报价供应商是否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判定后,在报价最低的前“N+2”家供应商中选择成交供应商,并说明不选择其他供应商的理由(选择最低报价者不需要说明理由),同时通过系统打印《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由行政首长在该通知书上签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后,再送回集中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竞价响应承诺
供应商已投标响应,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价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中的财政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财政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3.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照附件竞价应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的格式或内容提交或未按照竞价应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的格式或内容填写。
4.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报价未按本项目竞价需求文件约定的报价要求填报。
5.供应商响应的服务要求或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6.供应商响应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或商务要求。
7.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人的竞价应答文件未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作投标(竞价)无效处理。
八、竞价争议的解决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和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3)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质疑后,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N+2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处理。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录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十、合同履约
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供应商必须诚信投标,对项目需求进行实质性响应。采购人(或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实施项目履约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将按照上述第4条的规定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重要提示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价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dpxq.gov.cn/),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竞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模板相应内容。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葵涌办事处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Fax):0755-28333415
邮政编码:518120
网站:http://jyzx.dpxq.gov.cn
3.网上操作相关咨询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Fax):0755-83777853
网上操作咨询:83948100,83938584,8393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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