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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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2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根据*民政局及相关单位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民〔****〕***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我局现需采购社会救助辅助服务,需求如下: 一、询价单位 ****沙区民政局 二、项 |
根据市民政局及相关单位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民〔2019〕29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我局现需采购社会救助辅助服务,需求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采购社会救助辅助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项目服务内容
向一家有资质的公司采购社会救助辅助服务,该公司必须提供8名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辅助人员)全职辅助我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社会救助辅助工作:配备3名辅助人员,负责辅助困难群众的资料汇总、信息复核、家计调查、对象排查、业务培训、绩效评价等行政辅助性工作,并结合入户调查,开展必要的政策宣传、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和社会融入等服务性工作。
(二)困境儿童救助辅助工作:配备辅助人员3名,负责辅助全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热线运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以及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等服务性工作。
(三)残疾人补贴辅助工作:配备辅助人员2名,负责辅助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的汇总、统计工作。
四、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项目控制价:人民币99.8万元/年。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8名辅助人员人工成本(含工资、五险一金、计提残保金、风险金等)、管理费、项目税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辅助人员的年应付工资待遇参照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雇员九级一档年财政供养87960元标准,项目控制价及项目中标价不因五险一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变化而变化。报价时请按服务项目分别报价,同时提供各服务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具体支付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经营场所在广州市内,持有合法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它服务许可证。
(二)成立时间2年以上。
七、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高者中标。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公告共7天,自公告当日起计算。请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2020年2月18日17点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投标代表则只需提供法人或负责人***
(三)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 叁 份,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培训、考核方案、服务人员合同解除或终止使用关系时采取的补偿方案、服务人员合同解除或终止使用关系时采取的补偿方案、本项目配置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人数情况、供应商人员调配能力(含人员补给、调配方案及相应的条件和流程)、资质证明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
(四)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305室,联系人:窦先生,联系电话***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