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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2.10 标签: 上海市招标 餐饮服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2.10
截止日期:2020.02.17
招标代理: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关键词: 餐饮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123-127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007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食堂的餐饮服务,包括法院院部、梅陇法庭、颛桥法庭、浦江法庭、七宝法庭、行政及执行裁判庭、新虹桥法庭,食堂就餐人数约为早餐200-300人次,中餐约750-850人次,晚餐约200人次。不包括非供餐时间的临时供餐。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20年-2022年

7、采购预算金额:2495000.00元(国库资金:2495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上海市政府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2-10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2-17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的社保、税收的证明);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7)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2-10 14:00:00至2020-02-17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0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3-0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斜土路2364号6楼A0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自带笔记本电脑,及上网工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 邮编:201100 邮编:200030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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