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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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1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力克其乡*村水厂水源改造工程已由叶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水厂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依力克其乡5村水厂水源改造工程已由叶发改[2020]38号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978.90万元,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叶城县依力克其乡5村。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新增除盐设备(超滤+纳滤)一套,次氯酸钠消毒设备2套(一备一用),设备车间一座320㎡,变压器一台250KVA,新建围墙40m。设计日供水规模为2482.34m³/d。
2.2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设备厂房、基础及附属土建工程;
第二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前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水电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资格的经销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11日在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2号楼)报名并携带(1)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无此项要求);(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