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1202001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施工[2020]0104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和平区台儿庄路3号、5号住宅楼整修工程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和审批投【2019】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2736.9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736.9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2217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和平区台儿庄路3号、5号住宅楼整修工程,建设规模为22176平方米,(一)拆除屋顶及外檐的景观灯、钢结构;(二)整修顶层楼面,重新铺设保温层,重新铺设屋面防水层;(三)维修更换阳台栏板,重新铺贴保温层;(四)维修更换阳台窗;(五)将涉及到33户居民的室内雨水管进行外移,修补局部墙面;(六)根据居民实际情况采取加装回水弯或更换原有铸铁管道的方式改造厨房厕所下水管;(七)按照设计要求重新安装外檐景观设施。,总投资额2736.9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区台儿庄路3号、5号住宅楼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台儿庄路3号、5号住宅楼整修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和平区台儿庄路3号、5号住宅楼整修工程,涉及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22176平方米,共有居民318户,其中,地上面积21038平方米,地下面积1138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11088平方米,最高层数:16层,最高高度48.8米,最大单体跨度4.8米,结构类型:框架。招标范围包括:房修土建工程、房修给排水工程、房修电气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0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3月20日 至 2020年09月19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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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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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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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3日 至 2020年02月0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4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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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1月23日至2020年02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创智东园2号楼1408室(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确认单)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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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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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继锋(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郭焕军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英(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222 联系人:李勇承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01月2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23312487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23123866传真:23450807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1号30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