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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分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编号:HJGC-2020-FY-001)的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23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23
截止日期:2020.02.19
招标代理: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本招标项目 ***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经***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PPP)” 模式,并由授权实施机构***城*管理局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授权主体:***人民政府 *、招标人:***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 分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经分宜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并由授权实施机构分宜县城市管理局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授权主体:分宜县人民政府    

2、招标人: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3、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编号:HJGC-2020-FY-001                    

5、项目名称:分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6、招标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规模及技术标准

分宜县位于江西中部偏西,袁河中游,东经114°29"~114°51",北纬27°33"~28°08"之间,县境南北长约65公里,东西宽约36公里。境内最高峰是钤山镇的大岗山,海拔为 1091.8 米,最低点是分宜镇罗家山北面小溪边,海拔为 60 米。东邻新余市渝水区,东南与吉安市吉安县相邻,南连吉安市安福县,西接宜春市袁州区, 北毗宜春市上高县。县址分宜镇,距省会南昌178 千米,距市治所在地新余 26 千米。全县国土面积1389平方公里,人口33.8万,人口密度220人/平方公里,有汉族、回族、壮族、满族等16个民族,其中汉族占人口总数的99.9%。

(2)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区域本项目覆盖分宜县下辖的7个镇、3个乡、2个街道,包括分宜镇、杨桥镇、湖泽镇、双林镇、钤山镇、洋江镇、凤阳镇、洞村乡、高岚乡、操场乡、钤东办和钤西办所辖村庄、集镇和社区,以及县城区和工业园区,覆盖人口约33.8万人。

(3)项目购建及运营服务内容

①本项目的具体购建内容如下:

1、清扫保洁体系的建设,包括保洁人员队伍的建设、人工清扫保洁工(器)具配备、机械清扫保洁设备的配置、垃圾桶配置等;

2、农村地区采用环保数字化深埋桶、数字化多功能清运车(吊桶车)、小型电动垃圾收集车等成套环卫设备;

3、城区及乡镇镇区结合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完善城区和集镇的收集系统。

4、配置洗扫车、洒水车等环卫机械化作业设备设施,采取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机械化程度,有效提高分宜县环卫作业效率。

5、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包括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套数字化管理系统及定位系统,形成分宜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网络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无缝对接的垃圾收运模式,达到垃圾收运“全封闭、压缩化、高效率、数字化”的要求,有效提升分宜县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6、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②本项目的具体运营服务内容如下:

1、农村村庄内公共区域如广场、村内公共道路、村村通道路等区域的清扫保洁服务,公共池塘、沟渠的生活垃圾清捞捡拾以及公共厕所管养服务;

2、集镇街道、广场、过境道路、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服务,并对过境国、省、县道重要路段进行机械清扫、洒水降尘以及公共厕所管养服务;

3、城区市政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服务,并对条件适当的道路进行机械清扫、洒水降尘以及公共厕所管养服务;

4、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服务;

5、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含转运站内的必要处理),并将生活垃圾转运至新余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区单程运输距离约42公里,镇区单程运输距离平均约53公里)。

6、县道、乡道及铁路的两侧保洁。

7、县域范围内的公共水域保洁。

注:以上作业范围不包括个人/个体、集体、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学校、林场、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等私有空间及内部区域(包括已被承包水域)、经营性农贸市场等。

本项目首期购建总投资5127.92万元,分15年采用等额本息方式支付;运营期设备翻新维护费10910.11万元,于下一年至运营期结束期间按年度采用等额本息方式支付;本项目总运营服务费约为5232.66万元/年,包含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水域保洁、公厕管养等,其中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服务费约4182.16万元/年,公厕管养服务费约858.61万元/年,水域保洁服务费约191.89万元/年。

(4)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出资机构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不含勘察设计)、社会资本招标、参与项目实施和移交等工作,承担与县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为分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PPP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方式,社会资本进行投资、融资、购建及运营、维护,政府在运营阶段采用政府付费的形式弥补社会资本的购建成本、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即本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由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与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资协议,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再与中标投资人签署购建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购建、运营、维护、移交。

政府方不为项目公司的融资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政府对付费作出承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约定将本项目及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6)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PPP范围内首期建设投资为5127.92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文件规定项目资本金不小于总投资的20%,本项目资本金定为首期总投资的30%,项目资本金为1538.38万元,需社会资本负责融资3589.54万元,占总投资额70%.其中政府方出资项目资本金为461.51万元,占30%,其余资金均由社会资本出资(资本金部分需为自有资金,资本金以外部分可为融资贷款资金),计算及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时,可用性服务费基数以社会资本方购建期实际出资为准。

政府方出资项目资本金,以现有环卫设备设施作价入股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如现有设备设施经资产评估后超过461.51万元,超出部门的设备设施以委托运营形式交予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运营维护。

(7)本项目的合作期:共计15年4个月,包括购建期4个月和运营期15年。

(8)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投资、购建、运营、维护、移交。社会资本通过投资组建项目公司后,政府和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协议,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设备采购、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协议规定的项目合作期限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和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服务质量标准。城乡陆域保洁成果要符合《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7、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声明)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要求)。

(3) 具有环卫保洁类营业范围的公司(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至少包含环卫保洁类营业范围)。

(4) 近三年内(从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申请人至少有1个单项年度服务费在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环卫保洁项目业绩,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运营方须满足本条要求(需同时提供该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合同期限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之间,或合同签订时间虽在2017年之前,但合同中服务期限截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之间)。

(5) 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要求)。

(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申请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申请人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要求)。

(9) 申请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要求)。

(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满足上述(1)~(8)款相应规定外(财务投资方可不满足(3)(4)款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联合体全部成员不得超过2家,财务投资方1家,运营方1家;

②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需为投资方)、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明确运营方、投资方,其他分工职责按需自拟)、主要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④ 存在控股参股及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组成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

⑤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⑥ 同时,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明确,未来在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不能融资的情况下,由哪一方(或共同)承担项目公司差额融资及提供其他增信措施,该等责任分担一旦明确,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但此项约定不妨碍招标人要求联合体承担连带责任。

(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若存在单位负责人***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9、报名登记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 请申请人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原件到 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企业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书复印件装订成册(2套)。

注:1、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加盖全员公章(格式自拟)。

    2、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9.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9.3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报名不予接受。

9.4未在现场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 2 月 19 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分宜县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新武装部旁)。

10.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 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 1 月 23日至 2020年 2 月 5 日止。

11.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宜县人民政府 媒体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修改、补充者,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钤山西路 17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18179021349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

电   话:  18565390970

网    址:www.huajie.com.cn

监督机构:分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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