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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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25 |
招标代理: |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原韦岗铁矿尾矿库取砂销库项目 (项目名称) 原韦岗铁矿尾矿库取砂销库项目施工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韦岗铁矿尾矿库取砂销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应急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润应急[****]**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 |
关键词: | 铁矿 |
原韦岗铁矿尾矿库取砂销库项目 (项目名称) 原韦岗铁矿尾矿库取砂销库项目施工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韦岗铁矿尾矿库取砂销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镇江市润州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润应急[2019]3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长山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地点: 镇江市润州区韦岗
3.2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5915万元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 5915万元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具体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A0720200117001001001 |
原韦岗铁矿尾矿库取砂销库项目施工工程 |
尾矿设施、构筑物或其它附属拆除、场地平整、拆除物场内指定堆放、取砂、尾砂皮带传输运输指定地点、场内排水等、坝体、涵管拆除等(详见投标报价说明) |
1095日历天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4.1.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4.1.5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设计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或者有隶属关系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
4.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无
4.3 其他要求:
4.3.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2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操作指南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4.3.3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5% 为履约保证金;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75 分,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类似工程业绩及资信 5 分;
5.1投标报价(75分):
5.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95%;
5.1.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75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2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5.2.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2.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
5.2.3评审要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的措施;(5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8)与现场其他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措施;(2分)
5.3类似工程业绩及资信( 5分):
5.3.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48万吨/年(含48万吨/年)~100万吨/年(不含100万吨/年)类似矿山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万吨/年(含100万吨/年)~200万吨/年(不含200万吨/年)类似矿山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00万吨/年(含200万吨/年)以上类似矿山工程施工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
注:
①、投标人业绩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提供的符合要求业绩中的最高分计取,且只能计算一个业绩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有效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开采量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中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明确反映上述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等指标;
③、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月23日00:00至2020年2月6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综合交易入口),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2月25日09 时30分。
8.其他
8.1中标人需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改变设计文件。
8.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平台”网上或书面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韦岗街道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张光旭 联系人***
电话: 0511-87056058 电话:***
传真: / 传真:***
邮编: / 邮编: /
E—mail: / E—mail: /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10.3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 网上招投标系统:
CFCA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1-88968012 联系电话***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招标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