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采购鲁班工坊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SSGP-2019-A-004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理工大学 委托,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理工大学采购鲁班工坊设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理工大学采购鲁班工坊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SSGP-2019-A-004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理工大学采购鲁班工坊设备项目,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采购数控车床2台、三轴立式加工中心1台、四轴立式加工中心1台、3D打印机2台、虚拟焊接综合仿真实训系统1套、气动PLC控制实训装置2套、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1套、材料力学多功能实验装置3套、传动性能测试实验台2套、柔性自动化生产实训系统2台、液压传动与PLC控制实训装置(工业型)1台、全车电路实训台1台,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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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
三、项目预算
195.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上半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1-23到 2020-02-0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11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2-10 10: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2-10 10: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理工大学、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