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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2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三明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22
截止日期:2020.02.28
地 区:三明市
内 容: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田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田发改审批[2019]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田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福田大道(原二轻工艺美术厂、检测站);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4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820平方米),内设功能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网络安全保卫用房、机要工作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物证以及收缴物品保管用房、警用装备物资库、警务技能训练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等。配套建设排水、电气、道路、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设施;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设计周期60天,以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日期后一天开始计算;②开工令发出后,360日历天完成主体工程;③主体工程完工后180日历天完成装修工程(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证明为准);

2.5投资总额: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5679.1万元,其中,设计费用为108万元(已包含本招标项目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为5571.1万元;

2.6.招标范围:大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6.1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环境工程及建设用地红线内的道路和综合管网设计及其它附属设施等专业工程;

2.6.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挡土墙、井点降水、主体工程、装修装饰、幕墙工程、人防工程、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夜景灯光、电气、消防、智能化(含有线电视桥架、光纤入户、三网合一、无线信号)、防雷、抗震、室外总体(含绿化景观)、室外雨污管网、水土保持、环保降噪、车位划线、供配电工程(含设计、施工、监理)、绿色建筑、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2.6.3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所需的(以经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经发包人确认后的材料和设备;

2.6.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协调、配合、服务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合同、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7.2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规定之一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还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应是独立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  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联系人:陈先生13859125436)或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梅列工商联大厦4楼,联系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购买资料时需提供投标企业介绍信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2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北京时间)之前提交,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独立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注册地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明建[2019]30号)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公安局

地址:***

电话:13859113826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8-8255566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田支行

帐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4046619009171008

 

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行政监督部门: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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