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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标段标段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22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轨道交通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22
截止日期:2020.03.03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 备案编号:CS****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铁航函[****]***号文件批准建设
关键词: 轨道交通
 
招标公告正文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205002
备案编号:CS0100G2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铁航函[2014]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哈尔滨轨道交通网络中由北部至东南的骨干线路,线路经呼兰、松北、道里、南岗、香坊五个行政区,自松北大学城站至香坊区的气象台站,全线28.7公里,共设19座车站,其中8座车站与1、3、4、5、6、8号线形成换乘。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黑发改铁航函[2014]222号),并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授权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牵头的投资建设方联合体签订了项目BOT合同。
投资建设方联合体各方共同出资组建了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BOT项目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
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单位。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验收、包装、保险、运输、装卸、仓储及管理、开箱验收、安装、设备单体调试、向政府管理部门报验、领取使用合格证、配合综合联调、配合试运行、配合试运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档案资料、人员培训及质保2年、质保期后5年内的免费技术支持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全线自动扶梯的供货及安装。第2标段:全线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全线轮椅升降台的供货及安装;车辆基地电梯的供货及安装。
投标人可以投标以上一个或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第1标段:17787.48万元;第2标段:1293.52万元。计划供货期为:招标人通知排产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招标人通知安装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共90日。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年内任何一年均不能出现亏损。
3.1.3投标人如为非联合体,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资质证书和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资质证书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资质证书。
3.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资质证书;安装单位应具备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资质证书。
3.1.5本标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组成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资格将不被接受。
(2)联合体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主办方,并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各成员方负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书、授权书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时须以联合体主办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中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4)联合体牵头方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应为项目技术责任方,应履行联合体所承担的设备质量、技术参数复核、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接口和优化等方面的技术责任。
3.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年内任何一年均不能出现亏损。
3.2.3投标人如为非联合体,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证书和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级及以上制造资质证书和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级及以上安装资质证书。
3.2.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级及以上制造资质证书;安装单位应具备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级及以上安装资质证书。
3.2.5本标段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组成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资格将不被接受。
(2)联合体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主办方,并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各成员方负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书、授权书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时须以联合体主办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中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4)联合体牵头方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应为项目技术责任方,应履行联合体所承担的设备质量、技术参数复核、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接口和优化等方面的技术责任。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对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15时0分至2020年2月4日1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支付文件费。潜在投标人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递交银行),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7.2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于2020年3月3日9时30分前递交密封后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8.其它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及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5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101900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2364715、82364797
电子邮箱***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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