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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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汕头市 |
内 容: | 为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村经联社(下称甲方)研究决定,村班子联席会议通过,并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将许坑片*份种养地收回重新发包租赁给村民(下称乙方),性质为种养地,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租地点:位于渡头村许坑片。 二、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
关键词: | 租赁 |
为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村经联社(下称甲方)研究决定,村班子联席会议通过,并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将许坑片1份种养地收回重新发包租赁给村民(下称乙方),性质为种养地,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租地点:位于渡头村许坑片。
二、承租期限:自 2020 年 2 月 5日起至 2025 年2 月 4日止,共5年。
三、租用面积:共1份,明细为:(1)2.88亩;共2.88亩(详见平面图)。
四、租金及缴款方式
1、租金每年亩2000元。明细为:(1)28800元;共28800元。
2、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应一次性缴清5年全部租金。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土地所有权属甲方,在租用期内乙方享有使用权,中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将租地随意转让他人,违者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地,并另行发包。
2、在种养地内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在租地上搞临时土建的,要向甲方申请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及办妥一切有关手续后,按规定建设,如违章建设,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应上缴各项用地规费,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期内,乙方的生产经营应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环保要求的处理和配套,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否则造成损失及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租用期间,乙方要按安全生产规定,负责配套好安全防范设施,一切意外事故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在承租期限内,因国家或集体建设需征用该地时,甲方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征地时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建筑物补偿款归乙方,甲方除按征地面积按租金计算退还乙方已缴未用时间租金外,不作任何补偿。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如一方违约或非法中止合同的,应赔偿履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期满处理:承租期满之时,乙方应在期满15内完成搬迁移交工作,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发包。
八、以上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规有抵触者,以政府现行法规为准,租赁期间如有出现未详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处理。
注:如实地面积与签订协议面积不相符,则以租金形式多退少补。
渡头经联社
2020年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