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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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9 |
招标业主: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经开区**公园电力线路迁建一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测量、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ZB-GCS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公园电力线路迁建一期工程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关键词: | 公园 勘察 设计 路 |
招标编号:BTZB-GCSG-2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区北海公园电力线路迁建一期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经开区管委会投资部分的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地下管线测量、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经开区北海公园电力线路迁建一期工程;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3项目概况:将长春经开区仙台大街以东途径会展大街、珠海路至东环城路以西之间的220kV嘉春甲线、220kV嘉春乙线、220kV哈长线、66kV联络线共计4条高压线路落地迁改为地下电缆,采用隧道方式建设敷设。220KV嘉春甲线、220kV嘉春乙线亘长皆为2.823km;220kV哈长线亘长为2.6km;66kV联络线亘长为2.65km;本次招标部分为经开区管委会承担部分,具体为:整个工程的勘查、地下管线测量、地上杆塔拆除设计、新建隧道附属设备设计的33.34%;新建隧道及升空站部分设计的32.84%;仙台大街原隧道内电缆改造部分、升空站以东(不含升空站)部分设计的100%;
2.4项目总投资:为21161万元,其中经开区管委会出资部分估算:9500万元;
2.5项目位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以东途径会展大街、珠海路至东环城路以西;
2.6招标范围:
勘察: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勘察报告、地形测量图(包括地上物)、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地下管线测量: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施工安全(不破坏管线)、为设计提供依据、配合管线设计对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埋深、管径、管线分布准确度等)审核工作、配合甲方、监理单位、做好管线综合图完善及资料整理工作;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2.7服务周期:中标后30日内完成,服务周期至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和工程审计;
2.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和测绘资质(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3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309室获取招标文件,转账单位需在转账的次日持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到招标公司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元整,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林业宾馆二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46,电话:***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招标人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4633247
招标人2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79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995531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技术咨询联系人***
财务电话:***
传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解放大路支行
账 号:16364109907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