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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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
招标代理: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天府新区科技创新交叉研究平台项目—空间轻型高分辨率光学成像相机系统研制平台(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府新区科技创新交叉研究平台项目—空间轻型高分辨率光学成像相机系统研制平台(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高技 |
关键词: | 平台 相机 |
成都天府新区科技创新交叉研究平台项目—空间轻型高分辨率光学成像相机系统研制平台(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天府新区科技创新交叉研究平台项目—空间轻型高分辨率光学成像相机系统研制平台(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高技【2019】17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60%,项目法人单位自筹资金40%(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60%,项目法人单位自筹资金40%,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高技【2019】17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2.2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16462万元,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空间轻型高分辨率光学成像相机系统研制平台及配套土建工程等;
2.3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并联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具体包括装饰装修、精密温控系统、洁净空调系统、防微振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工作台、观察窗、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工艺等;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7年(限定在3年以上)已完成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建筑面积不低于(含)1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3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9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地 址:***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0年01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