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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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12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海心沙**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熔炼车间、干燥配料车间、机修车间及物**心、循环水站、氧气站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 招标编号: SXZWQC** |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1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1038006001
招标编号: SXZWQC12009922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熔炼车间、干燥配料车间、机修车间及物资中心、循环水站、氧气站
工程地址:***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132489604.27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主要包含熔炼车间、干燥配料车间、机修车间及物资中心、循环水站、氧气站等,总建筑面积约29477.9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973.6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36.67米,最大跨度约9米,最大管径约DN250,项目总投资约13248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熔炼车间、干燥配料车间、机修车间及物资中心、循环水站、氧气站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修及物资中心、干燥配料车间、熔炼车间、循环水站、氧气站、皮带廊共六个单体的建筑装饰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不含空调工程及室外工程);A区管廊架,包括桩基、承台基础、钢结构(不含焚烧车间南侧管廊架的桩基)等;具体范围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相关要求”;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款第3.2.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0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0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1月22日08时30分至2020年02月1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10)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90000000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施工总承包(工业厂房)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769-28822301;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6、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7、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8、项目负责人***
9、项目负责人***
10、项目负责人***
11、项目负责人***
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