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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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28 |
地 区: | 江苏省 |
1、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2020年养护专项工程安全咨询管理项目 | ||
2、招标编号: | LYJT20200110030 | 备案号: | 苏交建备LYJT[2020]0008|
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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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性质 | 批准文号 | 批准单位 |
LYJT20200110030 | 审批 | 已批准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4、标段信息: | |||
标段编码 | 标段名称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限价/元 |
LYJT20200110030001 | 2020YH-AQZX标段 | 2020-02-17 15:00 | 详见招标文件 |
5、建设地点: | 007 | ||
6、专业: | 招标种类: | 其他咨询服务 | |
招标内容: | 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2020年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安全制度、安全考核等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制定各施工环节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编制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2)开工前检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好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并分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考核;(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定期向发包人提交现场安全巡查报告,并跟踪落实现场整改情况;(4)协助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协助发包人做好“平安工地”示范工地创建工作;(5)协助发包人做好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组织全线安全教育培训;(6)定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安全应急演练;(7)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等;(8)配合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工作;(9)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提供调查报告;(10)其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11)对2020年度发包人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咨询审核,配合发包人制定不同类别的安全生产合同。2.计划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0-02-28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1-02-28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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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工(业主)、徐明(代理) | 0518-85513797(业主)、025-52161262(代理) | 025-52161262(代理)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20-01-21 09:0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2-04 17: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
3、报名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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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条件: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
业绩条件: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企业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咨询管理项目或安全技术咨询项目或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 |
其它条件: | 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2)项目负责人*** | *** |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业绩条件: | 2015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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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要求: | 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 |
*** | 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2020年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安全制度、安全考核等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制定各施工环节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编制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2)开工前检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好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并分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考核;(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定期向发包人提交现场安全巡查报告,并跟踪落实现场整改情况;(4)协助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协助发包人做好“平安工地”示范工地创建工作;(5)协助发包人做好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组织全线安全教育培训;(6)定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安全应急演练;(7)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等;(8)配合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工作;(9)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提供调查报告;(10)其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11)对2020年度发包人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咨询审核,配合发包人制定不同类别的安全生产合同。2.计划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