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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2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21
截止日期:2020.02.10
地 区:盐城市
内 容: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 ***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燃气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就其所需的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燃气事业
 
招标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

 

 

 

 

 

 

 

 

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月20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就其所需的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

1、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协助甲方单位内部日常财务管理和核算、财务报表、做帐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说明,采购人保留对采购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

(二)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其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放(获取)

自谈判公告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本询价文件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要求: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上午10:00;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三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西10号)。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联系人***

七、报价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一份:1份;副本份数:2份

八、保证金、工本费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保证金(元)

工本费(元)

1

财务规范化管理采购

1000.00

0.0

保证金应在开标现场现金递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成本自行承担。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月20日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满足本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谈判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

4.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若有备选配件,则备选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性报价)。

4.2 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

4.2 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3 其它费用处理: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4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5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5、谈判保证金

5.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提请政府采购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5.2在谈判时,对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4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或者在谈判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谈判活动;

(2)为谋取最终成交,谈判供应商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

1.2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人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3.1采购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仪式

1.1采购人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

2.2 谈判小组由相关专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

2.3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有可能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和符合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6.1谈判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6.2 成交原则

6.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折扣)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折扣是指图书成交实洋价与码洋价的百分比,投标折扣最低是所有投标报价中折扣数值最小的。

6.2.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1.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参加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

2.3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9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仅对采购需求负责质疑答复。采购文件、采购过程等均由采购人负责(承担)。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注册地在盐城的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可在与盐城市财政局签署了《盐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格式)

项目名称: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盐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财务规范化管理

1.2 型号规格:

1.3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主要是乙方协助甲方财务管理和核算、财务内审。甲方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调整相关项目的权利。包括:

1、审核日常收支业务,确保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度要求;重点协助核算个税及各项工资、社保、福利发放。要求:(1)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系统中所有报支项目的票据和附件,确保经济科目使用规范,符合年初预算计划;

   (2)审核非税系统中开具的所有票据及项目,确保项目使用准确;

   (3)审核工资调整、社保基数变动、公积金基数变动、个税汇缴清算等相关数据,

   (4)审核每月凭证整理、装订完成情况,确保财务凭证规范、有序、齐全、完好。

   (5)审核年度部门预、决算及预决算公开报表的整理、装订、归档。

2、协助按周编制记账凭证,确保分录科目使用准确,相关凭证和附件严格对应,财务档案齐全、完好。

3、协助按月/季编制月/季收支报表、资产月报,无债务平台月报、个税月报、工资月报、税务月报,确保科目使用规范、准确,完整体现收支业务和实时状况;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实时提出增收节支的有效建议。

4、协助按年编制预算年报、决算年报和预、决算公开报表、内控报表及其他相关财务年报等,确保严格执行部门预、决算规范要求,编制有依据,填报有出处,数据准确真实,报表稽核关系清晰。

5、协助按要求编制其他相关报表。

6、每年五月前,协助对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出具内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二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即参加财务规范化管理,在规定的实施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

9.2 交货方式:单位内。

9.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十、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按期完成相应工作量,前三个季度(每季度结算一次)支付合同价75%,第四个季度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以投标时承诺为准)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二年。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谈判供应商应在2020年2月-2021年1月内提供服务,满足财务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实施期间,每三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如连续两个考核期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对已完成的合格的部分按照60%结算。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审核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说明

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主要是乙方承担甲方财务管理和核算及财务内审,甲方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调整相关项目的权利。包括:

2、负责日常收支业务,确保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度要求;重点协助核算个税及各项工资、社保、福利发放。要求:(1)财政直接支付系统中所有报支项目的票据和附件,确保经济科目使用规范,符合年初预算计划;

   (2)负责非税系统中开具的所有票据及项目,确保项目使用准确;

   (3)负责工资调整、社保基数变动、公积金基数变动、个税汇缴清算等相关数据,

   (4)负责每月凭证整理、装订完成情况,确保财务凭证规范、有序、齐全、完好。

   (5)负责年度部门预、决算及预决算公开报表的整理、装订、归档。

2、按月编制记账凭证,确保分录科目使用准确,相关凭证和附件严格对应,财务档案齐全、完好。

3、按月/季编制月/季收支报表、资产月报,无债务平台月报、个税月报、工资月报、税务月报,确保科目使用规范、准确,完整体现收支业务和实时状况;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按年编制预算年报、决算年报和预、决算公开报表,按年编制内控报表和其他相关年报,确保严格执行部门预、决算规范要求,编制有依据,填报有出处,数据准确真实,报表稽核关系清晰。

5、按要求编制其他相关报表。

6、将甲方2019年9月—2020年1月的帐务记帐、整理归档。

 二、 踏勘现场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和接待由采购人统一安排。并将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被批准,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时第三方评审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三、时间要求及违约责任

谈判供应商应在2020年2月-2021年1月内提供服务,满足财务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实施期间,每三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如连续两个考核期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对已完成的合格的部分按照60%结算。

 

第五部分 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件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文件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表)

文件4  法人授权书(原件)

文件5谈判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       _公司的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      _(被授权人的姓名)__ ____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参加

项目内容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投标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谈判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规范化管理竞争性谈判采购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实施时间(供期或工期):2020年2月-2021年1月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

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中不符时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两轮报价。

4、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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