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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0408如意干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2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21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如意干果*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晟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现对如意干果*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如意干果*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晟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如意干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晟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现对如意干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如意干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晟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中共广东晟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四、项目概况:如意干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土地面积1万平方米,由4栋建筑组成,本项目改造主体大楼建筑面积约3917.5平方米,占地面积2106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等项目相关资料。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20-0408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如意干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

 

 

设计其他服务:

 

 

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③在发包人的协助下负责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④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专篇。  

 

 

(2)工程施工范围:如意干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楼:墙体、门窗、地面、天花饰面层及外墙装饰面拆除和余泥清运;建筑物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综合楼:首层商业部分翻新;首层商业部分电气工程。 办公楼:首层商业部分翻新、局部砌砖;首层商业部分电气工程。 北侧街:外立面装饰。室外工程:雨污收集分流、“三线”改造、简易房、两个入口处的建筑及围栏拆除,室外地面铺装、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等项目相关资料;

 

 

(3)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概(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5)在发包人的协助下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8)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管理目标

 

 

(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3)总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其中:

 

 

1.设计工期:40日历天。

 

 

具体为:(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8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并组织专家评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和业主同意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通过施工图审查后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审核部门评审。

 

 

2、施工工期: 240日历天,从监理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40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0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0年2月20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

 

 

3、投标担保 16 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投标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4.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0.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费用。

 

1、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583.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15.14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68.27万元,设计费用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概算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3、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4、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下浮率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审定结果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晟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广东晟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总技术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注:

 

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②签订本协议书时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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