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 烤瓷铝板采购项目(02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烤瓷铝板采购项目01、02标已被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设施发[2016]341号文,采购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烤瓷铝板采购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全线 3.2工程规模: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为一条南北向骨干线,一期工程北端起于下淀站,沿下淀路—大庆路—复兴路—下穿古黄河—淮塔东路—解放南路—北京路—长江西路—黄山路—银山路走行,途径徐州火车站、淮海广场、翟山片区、矿业大学、铜山新区,止于连霍高速公路北侧的规划安科园。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18.13km,设站16座,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为:徐州火车站站与1号线换乘,和平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淮塔东路站与规划2号线换乘,铜山副中心站与规划4号线换乘。 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19km;最大站间距2039m,为和平路站-淮塔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47m,为焦山村站-银山站。3号线一期工程设置一座车辆段,位于连霍高速公路南侧、银山路西侧地块内。一期工程设置两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利用1号线一号路站控制中心。 3.3合同估算价:01标段约 483 万元;02标段约 436 万元。 3.4招标范围: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11座标准站公共区装修用烤瓷铝板及其配套干挂体系(不含主龙骨、主龙骨与结构连接件)。服务包括深化设计、生产、包装、运输、装卸(招标人指定地点)、施工技术指导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标段划分和各标段的供货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3.5要求工期:01标段200日历天;02标段200日历天。 3.6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本公告为 02 标段。
标段 |
序号 |
材料名称 |
颜色类型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供货范围 |
02标 |
1 |
墙面板 |
PANTONE Warm Gray 1C |
600×1200mm、1800×1200mm、730×1200mm ,600×1200+300mm(转角块)、1800×1200+300mm(转角块)、730×1200+300mm(转角块),600×900,1800×900,430×900(通道)等, 3.0mm厚 |
㎡ |
6035 |
铜山新区站(无名山公园站)~创业园站(高新区南站) |
2 |
消火栓伪装门(含门轴、门锁抓手、粘贴消防标志等) |
PANTONE Warm Gray 1C |
1200/900*2410mm等 |
㎡ |
204.46 |
3 |
配电箱伪装门(含门轴、门锁抓手等) |
PANTONE Warm Gray 1C |
1200/900*1800mm等 |
㎡ |
57.8 |
4 |
冲洗栓、地漏检修伪装门(含门轴、门锁抓手等) |
PANTONE Warm Gray 1C |
1200/900*600mm等 |
㎡ |
27.6 |
5 |
烤瓷铝板门套 |
PANTONE 283C |
600×1200×300mm、1800×1200×300mm、430×1200×300mm(变数) |
㎡ |
170.3 |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推荐其为金额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为拟报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铝制品或铝板,能体现加工、生产、制造、制作等任一生产含义词语;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2.5单位负责人*** 5.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2.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5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01标段人民币 玖 万元整;02标段人民币 捌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4509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6.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 2020 年 2 月 27 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 2 月 13 日17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 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27 日 9 时30分。 7.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e、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投标报价 60分 (二)技术响应 25分 (三)商务响应 5分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5分 (五)投标人业绩 5分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只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和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李工 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蒋百麒/温乔乔 电话:***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