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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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0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路 |
招标公告
剑斗镇前炉村白石岭至前炉岭头机耕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 一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斗镇前炉村白石岭至前炉岭头机耕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剑斗镇前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安溪县剑斗镇前炉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安溪县剑斗镇前炉村。
2.2 项目的规模:剑斗镇前炉村白石岭至前炉岭头机耕路硬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 组别 |
施工 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1 |
/ |
/ |
剑斗镇前炉村白石岭至前炉岭头机耕路硬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
60 日历天 |
2.5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2801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不适用。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 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对同一标段组(未划分标段组的,每个标段视为一个标段组)投标的,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每个标段只能分配给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参投且每家关联企业成员只能参投一个标段,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标段组的资格。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 月 20 日至2020年 1 月 31 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自行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2312,电话:18605953936,联系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0年2月10日15时00分。
5.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天现场提交。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8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
7.4.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且已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溪县剑斗镇前炉村民委员会
地 址:泉州市安溪县剑斗镇前炉村
邮 编: 362412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60741980
传 真: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2312
邮 编: /
联系人***
电 话:18605953936
传 真: /
电子邮箱***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