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剑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液透析单泵机及血液透析双泵机) 2、项目编号: GZJF2020-1008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血液透析单泵机5台,血液透析双泵机2台 4、产品用途: 临床医疗 5、进口理由: 为了确保临床需要,经充分论证与考察,拟本次采购进口设备与国内设备相比,具备以下特点: 1、血液透析单泵机:(1)超滤监控为双通道电磁感应容量超滤系统,≥400次/秒探测, 保证超滤精确,内部水路无死腔。(2)血液流速控制:0或20~500ml/min;(3)透析液流量:300~700ml/min,可在控制面板上直接调整,调节梯度:20ml/min;(4)醋酸范围:Na+:130~160mmol/l;(5)碳酸氢盐范围:Na+: 130~160mmol/l,Hco3-:20~40mmol/l;(6)超滤量:可调0.0~10.0 L,准确性:± 50ml/h或 ± 1 %,超滤率:0.0~4.0 L/h。 2、血液透析双泵机:(1)多种治疗模式;(2)血流量控制:双针模式: 0,20~700ml/min可调;(3)超滤控制:coriolis 流量计系统超滤在单向水路进行,每30分钟超滤校正,确保超滤的准确性;(4)HFR Aequilibrium智能反馈调节,保证透析过程中心血管稳定性;(5) 具有3个非接触式、无需校正的电导度计的电导度计;全程监测RO水及透析液配比,保证透析液配比精确。 因以上原因,国内产品部分技术参数暂不能满足我院临床使用需求,故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20-01-21至2020-01-25 9、ppp项目: 否 10、采购人名称: 剑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剑河县城内 联系人:龙芝柳 联系电话:0855-5221393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凯里市万博荷香居2号楼2单元17-A号 项目联系人: 单剑莉 联系电话: 0855-8686157 12、财政部门:剑河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剑河县城内 联系人:杨均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