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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医疗保障局_公开招标保险公司承办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_YCC[2020]0028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20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伊春市招标 保险招标 医疗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20
招标代理: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伊春市
内 容:<%项目单位%><%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局_公开招标保险公司承办****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 *********受***医疗保障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医疗保障局采购保险公司承办****年城乡居民大病保
关键词: 保险 医疗
 
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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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医疗保障局_公开招标保险公司承办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伊春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保险公司承办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CC[2020]0028

2、采购单位:伊春市医疗保障局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伊春市医疗保障局_公开招标保险公司承办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履约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辖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7、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2个月

8、计划金额:35,000,000.00元

9、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后报采购中心组织专家集中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行业规范标准。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协议规定付款总合同金额的90%,次年清算时付款总合同金额的10%。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质保期:1年

1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14、★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供应商代表可不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和文件解密工作。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谈判小组的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项目只接受同一集团的唯一公司投标,如果同一集团下多家公司投标,则由总公司确定一家参与投标。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人身保险业务或健康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供应商需提供经营保险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同时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提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公司证明。(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

承诺函

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7

付款方式

合同鉴定后,伊春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大病保险协议的约定,按照实际参保人数结算当年的大病保险费用。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采购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20年1月21日至2月1日17:3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材料。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上传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8:30前。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专用电子秘钥进行网上递交,并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

电子签到时间:2020年2月11日8:30-9:0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2月11日9:00-9:20

(3)逾期解密或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投标无效。

4. 开标时间: 2020年2月11日上午9:00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伊春市行政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有内容不一致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伊美区通河路93号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刘旭东               联 系 人***

电   话:13904589840 电 话: 0458-3870319

 

附:招标文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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