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0 |
---|---|
截止日期: | 2020.02.10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广场 |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蓬莱镇吾帮村土楼角落文化广场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蓬莱镇吾帮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蓬莱镇吾帮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以下单位:福建省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华海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世纪宏鑫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蓬莱镇吾帮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23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蓬莱镇吾帮村土楼角落文化广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1193万元;K值:12% ;发包价:20.345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1月20日至2020年01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幢9层911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现场提供。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肆仟陆佰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0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蓬莱镇吾帮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话:1350 5035 682,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89 5987 4807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