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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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6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郑州市金水区(jinshui)/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小区 监理 街 路 |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 ||||||||||||||||
二、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磋商-2020-8 | ||||||||||||||||
三、项目预算金额:720133.5元 | ||||||||||||||||
最高限价:72013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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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基本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2.具体内容: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3.安全监控目标:无安全事故; 4.工期监控目标:保证按期完工; 5.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6.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7.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 A包:红旗路4号院、卫生路10号院附2号院等共20个楼院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B包:黄河路75号院、黄河路76号院等共16个楼院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注:投标人对上述标包只能投报一个标包。 8.本次招标按费率报价,控制费率为审计后施工费用的1.5%,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控制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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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完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应同时签名和加盖注册会计师印章;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承诺书;2.供应商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3.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及工作人员相关证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递交给磋商小组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5. 信誉要求: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单位负责人*** 7、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具有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缴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8、响应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或其他不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 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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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0年01月21日 至 2020年02月0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凭企业CA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磋商文件及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可能无法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目查询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CA证书办理地点:郑发大厦六楼C区6015房间、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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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2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三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2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三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1月21日至2020年02月01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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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