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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系统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20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20
截止日期:2020.01.20
招标业主:宁德市中医院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中医院

乙方:厦门七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ZF[GK]2019001的合理用药系统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01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合理用药系统 1 国内 396000 396000 美康 合理用药检测系统V4.2、PASS药师审方干预系统V1.1
合计: 396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39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中医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合同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如有雷同条款,按最高标准执行。 6.1.2 验收程序和方法 (1)乙方自检 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对所有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2)验收与最终验收 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重新提交验收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 60 服务内容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 10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后结清尾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否则即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害,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10.2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 10.3.1签订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10.3.2乙方不恩能够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款项; 10.4甲方应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软件系统的购货款,否则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违约的第一天起每天加付违约总金额的1%的滞纳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应按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本项目包含合理用药检测系统、PASS药师审方干预系统。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宁德市中医院 乙方: 厦门七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宁德市东湖路16号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7号1702C之一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金榜支行
账号: 账号: 4100 0280 0920 0085 78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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