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NBXWJ20200119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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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1.19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标包名称: 中国电信**分公司****年**南办公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分公司****年**南办公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
关键词: | 电信 街 |
标包名称: 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2020年南京南办公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2020年南京南办公区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19-0997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保障沈阳电信员工权益,保证员工就餐的安全性,满足员工就餐的营养均衡要求,对南京南食堂服务进行采购。采购估算金额474456元。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中选人一名。
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止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74456元(含税)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物业管理或餐饮管理等相关内容;
2.1.3参选人须为沈阳电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过往开具的同类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1.4参选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食堂服务)至少3个;
注: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框架需提供框架协议合同及相关采购订单(或合同)),如为整体物业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明确载明包含食堂服务的合同关键页。
2.1.5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及2019年8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单位负责人***
2.1.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20至2020年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明天广场35号。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参选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申请人单位名称
2
申请人注册地址
3
申请人税务登记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文件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注:
1. 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纳税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4 每套人民币大写:叄佰元整(¥300.00),不收取现金,只接受公对公汇款(注:电汇时务必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报名时请提供电汇凭证),售后不退。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4.5 比选文件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43853294951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比选保证金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6号锦江都城酒店1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6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郭兴华 联 系 人***
电 话:024-31602305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3294951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