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XXXXXXXXXXXXX公司
买受方:淮北朔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规范买卖双方在履行采购合同时的廉洁从业行为,经双方约定,按照诚信规范原则,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一、买卖双方在履行采购合同时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三)负责对本单位业务人员加强廉洁从业警示教育。
(四)在采购业务中如发现一方人员有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苗头性问题,应及时向对方单位的纪检监督部门提醒。
二、双方业务人员严禁以下行为:
(一)索要或接受对方单位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微信红包和其他财物。
(二)接受或暗示对方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参加对方单位或个人安排的涉及“四风”,违反中央八项定的活动。
(四)收受或长期借用对方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等其他贵重物品。
(五)为谋求私利和对方单位及个人就合同有关约定而私下进行协商达成非法目的;或向对方单位及个人提出与正常采购业务无关的事项和请求。
三、其他
(一) 双方人员如在采购、验收、结算、质量纠纷处理等业务流程中,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发生,应配合对方单位调查处理。
(二) 双方业务部门负责协调本单位相关部门,向对方监督部门提供核查采购业务的便利条件。
(三)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购销合同不能公平公正履行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