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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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8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中共***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学保障项目后勤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教学保障项目后勤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_******_**** |
关键词: | 餐饮服务 住宿服务 教学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学保障项目后勤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教学保障项目后勤管理及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20_054202_000011-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2020年3月-2021年2月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简称:工委党校)的教学保障工作提供后勤性保障服务,保证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为日常办公、安保、保洁、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和校内绿化等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引入专业化公司作为后勤服务保障的实体,承担相应的餐饮服务、食材采购、客房服务、会议服务、校内绿化、室内外保洁、维修维保、安全保卫等工作。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于北京市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总预算金额:886.44078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关于教学保障项目后勤管理及食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TC200Q00H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两包。
第一包:后勤管理服务和餐饮、住宿服务人员工资,预算金额为751.623729万元。
第二包:食材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为134.817051万元。
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多包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包,第一包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二包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实施地点: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服务周期:12个月,计划服务周期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收费凭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得分包和转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6.440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1-20 09:00 至 2020-02-08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B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8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2B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
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8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02-18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公告期限: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