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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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2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XHYJ(SCGK)-****-**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吨磷酸二铵****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 |
关键词: | 农业 化肥 |
一、 招标项目编号:XHYJ(SCGK)-202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 1500 | 4950000 | 吨 | 磷酸二铵 |
2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 1500 | 4950000 | 吨 | 磷酸二铵 |
3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 1200 | 2040000 | 吨 | 尿素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复印件); 4.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上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5.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加盖公章; 6.提供2019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1-19至2020-02-04 19:30:00
上午:10:10-14:0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200/标段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 2.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复印件); 3.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上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4.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加盖公章;5.提供2019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7.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2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20-02-12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 5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 | 65001611100050001087 | 电汇、转账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2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 5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 | 65001611100050001087 | 电汇、转账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3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万寿菊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 21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 | 65001611100050001087 | 电汇、转账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11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莎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莎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