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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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联增大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增大桥建设工程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以华发改【****】**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项目代码:****-******-**-**-******,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琴江**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
五华县联增大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联增大桥建设工程已由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华发改【2020】42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项目代码:2020-441424-48-01-003508,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五华县琴江新城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具体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桥梁总长约896m,主桥长为约356m,西引桥长约270m,东引桥长约270m,西侧引道长约149m,东侧引道长约164m。主桥宽40m,引桥宽33.6m,梯道桥宽54.2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
2、招标范围: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3、工程地点:五华县琴江新城;
4、建设工期:24个月;
5、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登记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登记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登记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登记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并已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
注: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因工期紧、任务重,要求中标后所有拟派的相关人员必须驻场。
3.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6财务要求:
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基本户银行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期间出具的不少于伍仟万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7信誉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 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投标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4.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4.2.1至4.2.11要求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于2020年1 月 18 日至1月 22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详见一楼登记窗口屏幕)进行登记。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如下投标登记资料 (一式2份,除4.2.1《投标登记申请表》外,其余资料装订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4.2.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此表不装订);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2.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2.6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2.7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2.8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基本户银行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期间出具的不少于伍仟万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
4.2.9投标诚信承诺书复印件(附件1)
4.2.10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2.11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办理投标登记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
4.3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预算员、专职安全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资格证或职称证和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在投标登记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04号,联系人:曾工、黄工,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10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 2月 28 日9:40时到2020年2月28日10: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琴江新城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曾工、黄工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