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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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1 |
地 区: | 徐州市 |
内 容: | ***轨道*号线复绿工程方案 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轨道*号线复绿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二、工程地点 **省***轨道交通*号线,工程北起下淀**至连徐高速北侧。 三、工程概况和要求 (一)概况 轨道*号线从下淀站至麦楼站共**个站点,因地铁施工临时占用部分道路分车带、绿化带,并对行道 |
徐州市轨道3号线复绿工程方案
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徐州市轨道3号线复绿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二、工程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北起下淀路南至连徐高速北侧。
三、工程概况和要求
(一)概况
轨道3号线从下淀站至麦楼站共17个站点,因地铁施工临时占用部分道路分车带、绿化带,并对行道树进行了移植。本项工程主要是对17个站点范围内的地铁站区、道路分车带以及行道树进行绿化恢复。
(二)规模和内容
轨道3号线全长约20公里。
设计内容:站点范围内绿化、道路分车带绿化、人行道面层铺装以及行道树栽植等。
(三)要求
工程拟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四、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阶段
(1)先进行方案设计比选。方案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十四条。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方案设计比选。
投标单位须来人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随后投标单位着手绿化方案设计工作。
(2)出现以下情况,本招标终止。
根据方案评审,如所有设计方案均不能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则本招标到此终止,所有参加方案设计比选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根据方案评审的情况,如排名第1的设计方案能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则招标单位安排设计方案排名第1的投标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设计,并且每一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均应达到招标单位的要求,通过招标单位的审查。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及设计成果达不到招标单位要求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并且招标单位有权另行委托设计单位按照方案排名第一的设计方案进行该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五、设计范围
以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拟选址范围为准。
六、设计要求
1、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设计要点进行设计;图纸和设计要点在踏勘现场时提供;现场地形测绘由投标单位自行委托。
2、设计要有创意,景观效果具有视觉冲击力。
在尊重周围现有道路、建筑(构筑)物、绿化、以及周围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富有创意的设计,方案要融地形、绿地等为一体,形成有利于减少日常养护管理成本,以及优异的自然、生态、节能的绿化景观。要体现自然、大气、简洁,以达到绿化生态、景观怡人的效果。
(3)现场条件复杂,要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设计不同的绿化形式。
3、具体要求
(1)遵循自然、生态、经济、适用、低炭、节能、环保的原则,积极提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2)按照节约型园林理念,原则上不使用大色块、大草坪,不做大地形。优先选用自然生长、不需要修剪或少修剪的乔灌木。
(3)树种选择要符合徐州当地自然条件,适地适树,优选乡土树种、彩叶树种。注重常绿与落叶植物的合理搭配,以及彩叶与开花植物的配置。
(4)在充分调研徐州绿化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适宜徐州当地生长、稳定的植物群落配置组合。苗木品种应尽量丰富。
(5)充分运用海绵城市技术。
(6)设计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根据设计方案建成后要能达到设计的绿化景观效果。
(7)站点复绿以及出入口的铺设需满足地铁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8)道路分车带等绿化设计符合国家相关交通安全规范。
(9)绿地内道路、广场等市政工程应满足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10)本着节约的原则,避免设计浪费。
4、投标单位在其从事的相应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过程中,招标单位提出的补充设计要点,一并作为设计的依据。
七、设计深度要求
1、方案设计阶段
满足国家、江苏省、徐州地方的城市绿地设计文件编制标准。徐州地方的标准详见《城市绿地设计文件编制标准》(徐州地方标准DB3203/T504-2009)。
2、其他设计阶段
满足国家、江苏省、徐州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招标单位要求的相关单项、专项设计,满足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八、设计文件要求
设计方案文件均须提供以下内容:
1、用地及周边环境关系分析图。
2、总体布局设计平面图(jpg和CAD)。
3、竖向设计图(jpg和CAD)。
4、绿化种植设计图(jpg和CAD),应有苗木表,标明苗木品种、规格、数量。
5、人行道铺装、广场铺装等硬化设计图。应有材料品种、铺装样式,应采用清晰的PHOTOSHOP格式表现,不允许套用示意图。
6、与海绵城市设计结合的相关大样图。
7、主要景点(节点)设计图,平面、鸟瞰图(透视图)。
8、建筑、景点、小品等单体设计,平面、立面及透视图。
9、反映设计意图、图纸清晰度足够高的绿地鸟瞰图、局部(节点)透视图等不少于10幅(针对本设计方案做,不允许套用它处意向图纸或图片)。
10、其他设计内容图纸:能够全面反映设计意图,并且能够达到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要求的图纸。
11、设计说明书、经济及技术指标。
以上设计按照顺序装订成一套文本。汇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含以上图纸、设计说明书、经济及技术指标等文本4套。汇报用的电子文件。以上所有文件均刻光盘一份。
九、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信誉好,无不良记录;与业主的配合好,技术服务到位,受到业主的好评。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型项目设计业绩:完成过类型项目规模5万㎡及以上道路绿地设计。
须提供:设计合同,以及带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的道路绿地设计CAD总平面图。
十、提交的报名材料
1、设计单位简介。
2、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设计单位鲜章),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
4、投标单位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须提供:设计合同,以及带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的道路绿地设计CAD总平面图。
5、投标单位拟配备的设计负责人***
6、能反映投标单位诚信的材料。其他相关业绩材料。
7、以上材料每页均须加盖设计单位公章(鲜章)。
十一、报名方式
凡愿意报名参加方案设计的单位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如无法到现场报名,可咨询电子提交或邮寄方式报名)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徐州市金泉商务中心212室
联系人:刘晓燕联系电话***
十二、投标资格审查
招标单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方案设计比选。
十三、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日 上午9:00-下午17:00。
2、现场踏勘时间: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随即着手方案设计工作。
若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任何其他损失与损害,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方案设计时间要求:踏勘现场后,2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自踏勘现场的次日起,连续计算20天)。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方案评审
招标单位将对设计方案组织方案评审,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准时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汇报。如不能准时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汇报,则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1、第一轮评审
招标单位组织设计方案评审,从投标设计方案中择优选取不超过2个设计方案,参加第二轮评审。其他投标设计方案,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到此终止,所有参加方案设计比选的设计方案(含进入第二轮评审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进入第二轮评审的投标单位应根据第一轮评审意见和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2、以后轮次评审
(1)根据方案评审的情况,如所有方案均不能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则本次招标到此终止,所有参加方案设计比选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2)根据方案评审的情况,如排名第1的设计方案能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则招标单位安排设计方案排名第1的投标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工作到此终止,所有参与方案设计比选的设计方案(含方案排名第一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十五、设计费用取费及合同签订
1、设计费用取费
设计费用计取执行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有关规定。
2、设计合同签订
设计合同在工程施工招标结束后签订。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按照招标单位要求的时间提交合格的设计图纸。
投标单位如不能够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成果达不到招标单位要求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并且招标单位有权另行委托设计单位按照方案排名第1的设计方案进行该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设计费的支付进度按照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的资金拨付进度执行。
十六、设计技术服务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需要投标单位现场跟踪、全程技术服务。招标单位不另支付费用,招标单位不承担投标单位派驻人员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等所有责任。具体如下:
投标单位在工程开工后须派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应是参加本项目设计的设计人员,园林专业,视工程情况必要时还需派古建等专业设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服从招标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进行现场跟踪、全程技术服务,直至工程施工结束。
如设计单位不能按照要求派设计人员现场跟踪、全程技术服务;或虽然派人进驻现场,但出现不服从主办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以及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技术问题等情况,影响工程施工,招标单位立即终止设计单位的技术服务,招标单位将扣除该项目设计费总额的20%,另外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招标单位: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