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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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7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先期购买的摄影摄像设备已不能满足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和会议的录制需要,为保证日常工作摄录质量,现需采购一批制作设备,项目预算**.***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名称:***安居区融媒体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居区融媒体中心购置*K摄像机等设备 |
关键词: | 摄像机 政府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先期购买的摄影摄像设备已不能满足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和会议的录制需要,为保证日常工作摄录质量,现需采购一批制作设备,项目预算15.086万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融媒体中心 。
二、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融媒体中心购置4K摄像机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成都长和视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四、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此次申请采购的“广播级4K手持摄像机、P2卡导卡器、广播级4K摄影机”用于遂宁市安居区融媒体中心日常工作使用,由于各品牌的专业摄像摄影机的记录格式、记录方式以及节目输出接口都不同,所以从节目前期拍摄到后期制作过程中,只能由同一品牌的设备才能完成整体节目制作流程。如采用其他品牌设备,既无法与原先购买的设备兼容,也无法与后期节目制作及演播室录制设备相互匹配,从而影响正常使用。
采购单位现有摄像机及配套设备均采用松下公司产品,拍摄和编辑文件均采用P2格式,P2记录格式的高清摄录机是松下公司的专利产品。为保证与原有设备兼容及服务的一致性,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的正常开展,所以该项目只有松下品牌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本次采购项目,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
采购单位:遂宁市安居区融媒体中心
2020年01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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