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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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21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金融集聚区--雨水收集回用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邀请*家以上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金融集聚区; *.工程规模及控制价:详见招 |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金融集聚区--雨水收集回用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邀请3家以上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金融集聚区;
2.工程规模及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金融集聚区雨水再利用系统设计、采购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估算价为 78.5万元。
4.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如需增减,以招标人指令为准,结算作相应调整,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中含设计,赶工、安全生产等为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和保护生命财产需增加的措施费用,三年维护费用含药剂等,不再另行计取)。
5.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6.奖项要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16时00分;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瑞海集团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5元,采取现场现金的缴纳方式。
八、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多轮报价的方式,以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候选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
电 话:0513-68875203
报名邮箱:4600913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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