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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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21 |
招标业主: | 喀左县农业农村局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代码:************** 设备| **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为喀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喀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设备 |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喀左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为喀左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喀左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喀左县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喀左县境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垃圾车、小型装载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的采购,包括所投产品的供货、运输、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车辆类应提供完整的材料并保证上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9、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
2、2017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销合同)。
3、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资格备案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报名、资格备案、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 2020年1月2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4:00时(节假日不休),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持份证原件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资格审查备案,通过备案的投标人持备案登记表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名要求:以下证件要求携带原件,复印件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4)2017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销合同)。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网站查询截图。
注: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15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如有转包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喀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喀左县利州街道滨河路农业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0421-4822467
招标代理人: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