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德州镇人民政府德州镇红庙村三社至自发搬迁户聚居点道路硬化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4202000002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1-17 11:53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德州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德州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
*** |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西昌市吉祥路金百合酒店九楼,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开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也可提供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 7.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提供承诺函)。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
*** |
2020-01-18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1-23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现场报名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吉祥路金百合酒店九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吉祥路金百合酒店九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2-10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2-10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吉祥路金百合酒店九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2-10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吉祥路金百合酒店九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 收款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望江支行 银行账号:8013 0104 0009 204 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响应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元) |
2131388 |
采购品目名称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行业划分 |
E481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现场报名后获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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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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