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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新吴区小流域河道及重点排水企业水质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16
截止日期:2020.02.11
地 区:无锡市
内 容:项目编号:JSXSCG****-** **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吴区排水管理处委托,就其******新吴区小流域河道及重点排水企业水质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吴区小流域河道及重点排水企业水质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SXSCG2019-03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委托,就其无锡市无锡市新吴区小流域河道及重点排水企业水质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小流域河道及重点排水企业水质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JSXSCG2019-03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具体内容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2、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3、服务期限:1年;

4、检测时限:每月10日前完成采样,15日前提交报告(节假日不得顺延);

5、服务质量: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质控要求满足10%的现场平行、10%的实验室平行;每批次的全程序空白、实验室空白以及加标回收等质控要求;

6、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专业从事环境检测,获得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独立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软硬件能力;

3、具备承担相应环境监测活动所需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必须在CMA计量认证证书地址对应的固定实验室分析场所开展监测;

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单位负责人***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2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5办公室);

3.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标段,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购买采购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序号及名称、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2月11日下午13: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下午13:30;(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冯非

六、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下午13:30

2.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七、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2月11日下午14:00分;

2.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3.中标供应商确定时间:2020年2月11日评审结束后

4.中标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0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下指定的账户:

开户名: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纺城支行

账号:322000673018010189188

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非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勿汇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排水管理处

信用代码:12320200466373693N

预算代码:94000100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20206770543845H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510-81892580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111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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